光票托收
光票托收是指我行作为托收行,根据贵公司委托,代其向国外付款人收取外币金融票据款项的一种结算方式,此种托收方式仅凭汇票、支票、本票等外汇支付凭证。
产品特点
贵公司直接向付款人邮寄金融票据收款存在较大风险,通过银行间的代理行网络收款可以避免这些风险,是较安全的收款方式。
适用范围
1. 贸易、非贸易项下的小额支付,在国内不能兑换的外币现钞(含残币)。
2. 外汇支票、本票,国外债券、存单等有价凭证的托收业务。
3. 不能或不便提供商业单据的交易,如寄送样品、软件等高科技产品交易、时令性商品交易,以及服务、技术转让等无形贸易。
业务流程
1. 贵公司填写《外币票据托收申请书》,向我行提供金融票据,并在票据背面预留财务印鉴背书 。
2. 我行将票据寄国外有关银行,办理票款托收。
3. 票款收妥后,贵公司根据外管政策及时办理结汇/入账及国际收支申报手续。
温馨提示
1. 外币票据托收适用于各类贸易和非贸易项下的票据及有价凭证托收。
2. 托收票据的标价货币一般应为可兑换货币。
3. 表面注明流通地区限制的票据难以办理托收。
4. 已背书转让的票据易存在伪造、变造等欺诈风险,贵公司应注意防范。
5. 陌生的、金额特别巨大、或出票行资信有疑问的票据,容易因票据欺诈产生退票。
6. 用于投资、贷款、抵押等目的的大额票据容易发生票据欺诈产生退票。
7. 代理行退票而向我行追索的票据托收款项及相关费用,我行对贵公司保留追索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