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代收

进口代收业务是指我行作为代收行,收到国外托收行寄交的托收单据后,按照托收行的指示,向贵公司提示单据,要求付款或承兑赎单的业务。进口代收按照交单方式,可分为付款交单(D/P)和承兑交单(D/A)。


产品特点

1银行费用较低,有利于贵公司节约财务费用、控制成本。

2与信用证方式相比,手续简单,易于操作。

3贵公司在出口商的备货和装运阶段不必预付货款、占压资金,支付货款或做出承兑后可立即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

4在承兑交单项下,贵公司承兑后即可以取得货物单据并处置货物,在售出货物并有现金流入后才对外支付,资金占压近乎为零,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得到有效改善。


适用范围

1进口商希望以较信用证更为简便且低成本的办法向出口商支付货款。

2如进口商流动资金充足,可采用付款交单(D/P) 方式。

3如进口商流动资金不足,需要出口商给予远期付款的融资便利,且与出口商有良好的合作关系,可采用承兑交单(D/A)方式。


业务流程

1国外出口商备货发运后,将有关单据提交所在银行办理托收。

2出口商所在银行将托收单据寄至我行,我行按照指示通知进口商付款(D/P)或承兑(D/A)。

3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或承兑后,我行将单据交付进口商。

4D/A项下承兑到期后,进口商通过我行向出口商付款。


温馨提示

1在付款交单项下,贵公司需付款才能赎单。

2在承兑交单项下,贵公司须按规定办理远期汇票的承兑手续,并在汇票到期日及时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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