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货担保
提货担保是指当进口货物先于货运单据到达时,贵公司为办理提货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出具的,由我行加签并由我行承担连带责任的书面担保。提货担保多用于信用证项下,且信用证要求全套货权单据。
产品特点
1. 减少资金占压。利用银行信用先行提货销售,加快资金回笼,减少资金占压。
2. 把握市场先机。帮助进口商在货物早于单据达到情况下及时取得物权单据、提货、转卖,从而利用有利行情抢占市场先机。
3. 节约财务费用。帮助贵公司及时提货,避免滞港费。
适用范围
适用于海运航程较短、货物早于单据达到的情况。
业务流程
1. 货物早于信用证或托收单据(含正本提单)到达,进口商向我行提交提货担保申请书。
2. 我行经审核后为进口商出具提货担保。
3. 进口商凭我行出具的提货担保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办理提货。
4. 信用证或托收项下单据到达后,进口商向我行办理付款赎单,然后凭正本提单向船公司(或其它承运人)换取先前出具的提货担保并交还我行。
温馨提示
1. 办理提货担保的基本前提是:a.以信用证为结算方式;b.运输方式为海运;c.信用证要求提交全套海运提单。
2. 贵公司应向开证行申请办理提货担保。
3. 贵公司办理提货担保需核定有授信额度或单笔授信。
4. 贵公司需向出具提货担保的银行承诺,当单据到达后,无论有无不符点,均不提出拒付货款或拒绝承兑。
5. 正本提单到达后,您应及时从船公司处用正本提单换回提货担保,并交还出具该提货担保的银行予以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