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保外贷
内保外贷业务,是指在境内企业向本行出具无条件、不可撤销反担保的前提下,为该企业在境外注册的全资附属企业或参股企业(以下简称境外投资企业)开出以本行境外代理机构为受益人的保函,由本行境外代理机构向境外投资企业提供融资的业务。
产品特点
1. 解决境外投资企业资金不足、授信困难的问题,为“走出去”的海外业务发展提供融服务。
2. 境外投资企业可以借助国内母公司的实力通过银行担保获得在当地金融机构的授信支持。
业务流程
1. 客户提交保函申请及相关材料。
2. 我行审核资料及开出保函。
3. 保函收费。
4. 保函修改(如有)。
5. 保函赔付/撤销。
反担保人(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资信状况良好,具有充足的反担保能力。
2. 符合融资类保函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3. 愿意为借款人融资向我行提供无条件且不可撤销的反担保。
4. 担保人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
被担保人(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 符合国家关于境内机构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
2. 已在境外依法注册。
3. 已向外汇局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4. 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
5. 担保人和贷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