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公告

关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7-04-24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本行《章程》的规定,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东大会于2017年4月20日下午在萧山蓝天宾馆召开。会议由董事会负责召集,已于会议召开30日前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股东(受托代理人)。实际到会股东(受托代理人)119名,所持表决权合计1957981722票,占总有效表决权的98.06%,符合大会召开条件。会议全程由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的周延峰和李艳红律师见证。

会议审议并鼓掌通过了《2016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年度经营年报审计报告》《关于2016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度财务预算的报告》。同时根据《股东大会议案投票表决办法》,形成有效决议如下:

1. 审议和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 审议和通过了《关于发行二级资本债券的议案》;

3. 审议和通过了《关于股东信息变更和前十大户变动及修改章程等事项的议案》;

4. 通过选举,童列春增补为独立董事;

5. 通过选举,李灿民、王斐补选为监事。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