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公告
关于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04-08
根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萧山农商银行或本行)《章程》的规定,本行2020年度股东大会于2021年4月8日下午在萧山金马饭店召开。会议由本行董事会负责召集,已于会议召开20日前以书面通知形式送达各股东(受托代理人),并在本行网站公告。实际到会股东(受托代理人)120名,所持表决权合计2354615661票,占总有效表决权98.14%(萧山农商银行总股本额为2476583408元,因6家法人股东持有的77357966股股权质押,限制表决权,本次大会有效表决权为2399225442票),符合大会召开条件。会议全程由浙江博方律师事务所的李艳红和丁冬律师见证。
一、会议审议并鼓掌通过了《萧山农商银行202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萧山农商银行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附:两会一层履职评价报告)《萧山农商银行2020年度经营年报审计报告》(附:2020年度经营报告〔对外信息披露〕)《萧山农商银行2020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二、经大会投票表决,形成如下有效决议:
1. 审议通过了《萧山农商银行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3.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章程的议案》;
4. 审议通过了《关于萧山农商银行“十四五”发展规划的议案》。
上述议案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按规定报经监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和登记备案。
浙江萧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