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小额综合消费信贷
产品介绍
个人小额综合消费信贷是指本行向辖区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发放有明确消费用途的人民币贷款,包括个人安居贷款、个人购车贷款和个人其他消费贷款等。
业务特色
1. 贷款方式多样化,采用保证、抵押、质押和信用方式;
2. 贷款期限按实际需要合理确定,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
3. 还贷方式灵活;
4. 个人消费贷款额度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消费需求、经济承受能力和自有资金比例确定,单户最高额度控制在100万元(含)以下;
5. 贷款的用途为住房装修、农户(社区居民)建房、购买非营运性车辆、高档大宗生活用具、婚嫁、旅游、医疗、教育(助学贷款除外)等。
适用人群
1. 借款人的户籍、住所或工作单位在贷款人的服务区域内;
2.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 具备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4. 贷款用途明确合法,并能够按约定的用途及支付方式使用贷款资金;
5. 能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或抵(质)押物。
业务流程
个人消费贷款业务流程为: 借款人向属地支行提出贷款申请,并递交相应资料→属地支行受理,开展授信调查→属地支行进行风险评价、贷款审核,做出答复→签订借款合同,贷款审批→贷款发放→支付管理﹙采用借款人自主支付或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贷后管理与风险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