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行公告

关于继续减免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支付手续费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1

为深入践行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降低小微主体经营成本,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我行自2021930日起已实行为期三年的减费让利优惠措施。为积极响应《中国支付清算协会 中国银行业协会关于鼓励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的倡议》(中支协发〔2024112号),前期优惠措施到期后,我行将根据“应降尽降”原则,继续落实小微企业减费让利措施。具体如下:

一、银行账户开户手续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开户手续费。

二、银行账户服务收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全部单位结算账户管理费和年费。

三、人民币结算服务手续费

1.对公客户跨行柜台转账汇款手续费。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通过柜台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汇款手续费调整为基准日政府指导价标准的9

本公告所称基准日是指2021625日(下同)。

2.对公客户电子银行跨行转账手续费。对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通过企业互联(PC端和APP端)渠道办理的单笔10万元(含)以下的对公跨行转账交易手续费2/笔优惠收费

3.对公客户行内转账交易手续费及浙江农商银行系统内转账交易手续费:免费

四、电子银行服务收费

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企业认证的证书费、换发费及USBKEY工本费、电子银行服务年费和管理费均暂免收费

另外,长期取消支票工本费、挂失费,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工本费,以及本票和银行汇票的手续费、工本费、挂失费。

如您有任何疑问、意见或建议,敬请垂询网点工作人员,或致电4008896596,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公告!

萧山农商银行

20241011